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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
(一)日期: 10/24 13:30~16:30
(二)地點:實習法庭
(三)參與人員:婉舒 玲儀 如姍
(四)活動內容:人物訪談
(五)工作紀錄:
1.分享參與霄裡溪活動之過程 |
2.參與活動時的感動與熱情,如何與家人溝通協調 |
3.訴狀內容之形成 |
4.如何充分訴狀之證據,證據之收集方式 |
5.政府單位之思考邏輯,法所不限即自由 |
6.政府機關之權責劃分與制衡 |
(六)紀錄形式:
紙筆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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